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8-08-01 点击:929

发布单位: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8-08-0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为做好畜禽屠宰环节相关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农业农村部制定了《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调查制度(2018—2021年)》,并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即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6月。请各地按照制度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畜禽屠宰统计信息员队伍,组织做好畜禽屠宰统计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防止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畜禽屠宰统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

  附件: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调查制度(2018—2021年)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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