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 “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计划》的通知

来源: 江西省农业厅 更新时间:2018-06-12 点击:1203

发布单位:江西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 2018-05-2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厅机关有关部门、厅属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5月25日

  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我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为,切实解决执法不公、检查扰民、监管不严等问题,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西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8〕15号)和《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农办字〔2016〕162号)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随机抽查范围。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的事项是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西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所确定的我厅19项随机抽查事项。其中“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检查”“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一、二级)采集检查”“培育新的畜禽品种、配套系中间试验审批检查”“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七十公顷以上草原审批检查”“草种进出口审批检查”“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检查”等 6项检查事项因我省目前没有检查对象,今年不安排抽查计划,本次随机抽查事项共13项。

  二、随机抽查责任主体。参照上年度的责任分工,2018年度具体责任分工见附件。

  三、随机抽查程序。被随机选中的执法人员要按照《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就随机抽中的抽查对象,依法开展检查。检查单位要及时将涉嫌违法的检查结果通报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并将违法线索、证据等材料移交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通过江西省农业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办案的同时,还要通过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办理执法案件,并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及时通过“江西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向公安机关移送。

  四、加强组织领导。厅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依规抓好实施,确保抽查计划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在抽查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联系。联系人:彭嘉瑶,联系电话:0791-86217296,邮箱:nytfg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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