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办发〔2018〕48号)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8-05-11 点击:1234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5-0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桂农业办发〔2018〕48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农业局(农委)、水产畜牧兽医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农村、农业工作会议、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农业部农业质量年、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积极开展“2018年八桂农业质量行”,切实抓好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厅研究制定了《2018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市结合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和任务,认真制定本市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18年5月15日前报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和兽医医政药政处。各市种植业监管方案请发送至安监处,联系人:王荐婷,联系电话:0771—2182772,电子邮箱:gxnyjgc@163.com;畜牧业监管方案请发送至医政药政处,联系人:吴晓丹,联系电话:0771—5829788,电子邮箱:yzyzch@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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