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开展全省“三品一标”产品专项检查的通知(甘农牧电〔2018〕26号)

来源: 甘肃省农牧厅 更新时间:2018-05-09 点击:1507

发布单位:甘肃省农牧厅
发布日期: 2018-05-0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甘农牧电〔2018〕26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农牧(农业、农林、畜牧)局(委),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总体部署安排,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省委一号文件提出的质量兴农战略重点目标和任务,切实落实省政府领导对省农牧厅工作调研中提出的对“三品一标”发展的具体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省农牧厅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1个月的“三品一标”产品全覆盖、大起底、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和所有获证的“三品一标”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生产基地和超市。省级要覆盖所有市州、重点县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市州要覆盖所有县区、重点乡镇、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县区要覆盖所有乡镇、所有生产企业及产品。

  二、检查内容

  (一)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用标产品是否具备有效的证书;地理标志用标产品是否具备有效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证明。

  (二)产品或其包装上是否规范标注标志和发证机构。

  (三)是否存在转让、买卖证书和标志的行为。

  (四)是否存在伪造、冒用标志(含超范围用标)等不规范用标行为。

  (五)是否存在生产基地使用违禁投入品情况。

  (六)是否存在使用与认证或登记产品标志相似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造成误导消费的行为。

  (七)擅自扩大产地产品范围的行为。

  (八)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安全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

  (一)检查方式。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市、县自查和省级督查同步开展的形式进行。检查包括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现场核对、追溯管理等环节。

  (二)检查时间。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从2018年5月8日开始,6月8日结束,为期1个月。各市州于6月10日前汇总所属各县区开展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形成总结材料统一上报省农牧厅。各检查组于6月15日前将检查报告报省农牧厅“三品一标”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专项检查机构组成

  省农牧厅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绿办),并成立10个检查组。领导小组及检查组名单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市州、县区农牧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三品一标”工作的重要性,将此次专项检查作为深化“农业质量年”和“品牌提升年”活动的重要举措。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安排部署,同步开展“三品一标”专项检查,摸清底数,查找问题,即查即改。

  (二)强化措施落实。各检查组要对所检查市州各项工作负全责,突出检查重点,对查出的问题,现场能整改的要现场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或涉及其它部门的问题,要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时限。

  (三)做好宣传舆论引导工作。各地要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立足维护消费安全和促进产业发展,宣传“三品一标”绿色优质安全形象,树立“三品一标”品牌公信力,不断提高认知度和美誉度。要及时曝光典型案例,提高舆论监督的震慑力度,形成人人关心、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四)严肃工作纪律和作风。各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政府转变作风“十不准”要求,坚持厉行节约,轻车简从,客观、公正、高效地开展检查工作。

  联系人:张少明 0931-8179183 13893304264

  常 春 0931-4603048 13893138365

  罗浩亮 0931-8650865 13893318568

  邮箱:1139489993@qq.com

  附件:“三品一标”产品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甘肃省农牧厅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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