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农产品“三品一标”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办绿函〔2018〕50号)

来源: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8-04-20 点击:1534

发布单位: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4-1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皖农办绿函〔2018〕50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县(市、区)农委(畜牧兽医局、畜牧水产局),委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18年“三品一标”工作要点的通知》(中绿办〔2018〕23号)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农质安办〔2018〕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委制定了《2018年农产品“三品一标”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

  2018年农产品“三品一标”质量管理工作要点

  2018年,各级农业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国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工作会议、全国“三品一标”工作会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质量品牌升级工程”,扎实做好农产品绿色发展质量管理工作。全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精准发力,不断推进“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

  (一)规范认证,高质量加快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

  2018年新增“三品一标”生产基地300万亩以上,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300个以上,新增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个。

  1.提升绿色食品发展质量。绿色食品总量稳中有增,续展率稳定在65%以上。优化区域布局,加大茶叶、水果等特色农产品认证力度,优先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等地发展绿色食品。严格审核认证,提升发展质量,防范风险隐患。发挥认证系统与专家组优势,采取集中认定和认证评审,提高工作效率。

  2.推进有机农产品发展。利用农业系统资源条件,发挥工作体系优势,积极推进有机农业发展,实现认证总量持续增长,再认证率保持在85%以上。率先将农业部门认证的有机农产品纳入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追溯平台管理,持码上市,增强为获证农产品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品牌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3.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配合修订《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相关配套制度,提高登记保护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程序把关和质量管理。立足独特产地环境和人文历史,着力保持地标产品的独特品质。依托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打造知名的地理标志品牌,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力争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数量有大的突破,做好已获命名的绩溪县农产品地理标志国家示范样板,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4.稳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调整改革。做好有效期内全国统一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后续跟进服务工作。依据农业部制定的无公害农产品改革方案和新修订的《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坚持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标志式样、统一证书编号、统一检验机构“四统一”布局,遵循频道不换、放而不乱、程序简化、重心下移、集中时段、专家评审的原则,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两证合一”工作,承接做好农业部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下放工作。支持芜湖市、滁州市、马鞍山市、淮南市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两证合一”改革试点工作。

  5.强化“三品一标”农产品市场宣传推介。抓住“农业品牌提升年”机遇,强化“三品一标”农产品在做强农业品牌的作用。参加在厦门市举办的第十九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和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组织参加在长沙市举办的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标产品专展工作。组织参加“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参加大型纪录片《源味中国》、“世界知识产权日”农产品地理标志宣传活动,讲好有机品牌故事。完善制作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宣讲模板和专题片。开展安徽省十强绿色食品评选活动,着力提升“三品一标”品牌影响力、号召力和竞争力,让“三品一标”成为食用农产品的金字招牌。

  (二)强化监管,维护“三品一标”品牌公信力

  6.提高准入门槛。研究提高绿色食品种植类产品产地面积、养殖类产品养殖规模申报门槛。对审核中发现的风险高、问题多的申报主体及产品,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将企业内检员作为绿色食品申报主体资质条件,在现有基础上加快推进。对有机蔬菜等高风险项目进行认证前评估调研,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7.从严审查把关。突出绿色食品审查重点,严格现场检查,探索采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以及第三方监督等措施,确保现场检查真实有效;加大续展工作的抽查和核查力度。建立健全一审通过率、专家评审会发现问题、续展核查情况等通报反馈制度。规范有机农产品认证,优化再认证项目计划管理,组织交流检查、集中综合审核。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现场核查工作,切实把好材料审核关口。

  8.强化证后监管。委托农业部农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对“三品一标”市场品牌、生产基地等开展风险评估。省级通过招标第三方机构,对“三品一标”农产品开展专项监测,监测样品不低于150个。年度内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组织开展1-2次“三品一标”质量管理工作检查,督促获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9.指导专业营销平台建设。指导经营单位建设“三品一标”农产品专营店、专柜,搭建专业营销平台。积极开拓专业营销网络,搭建线上线下交易平台。支持“三品一标”农产品专业电商平台建设,实现与获证单位有效对接。引导建立一支“三品一标”专业营销队伍,拓展市场,服务生产经营单位。

  (三)延伸产业链条,增强“三品一标”品牌效应

  10.提升绿色食品原料基地管理水平。支持怀宁县、绩溪县开展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树立好已获农业部命名的桐城市、望江县、黟县、涡阳县、石台县、谯城区、砀山县、萧县、怀远县、太和县、颍东区、凤台县、南谯区、和县、霍邱县、南陵县、裕安区、枞阳县等县(市、区)20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品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农产品绿色生产。落实基地年度检查和抽检、单位督导及约谈制度,强化基地属地管理职责。强化退出机制。开展绿色食品示范单位创建试点,带动质量管控水平整体提升。

  11.稳步推进“三产”融合和有机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扎实推进舒城县首批全国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使示范园区成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优势发挥的平台、文化与形象展示的窗口、标准化生产的样板。配合修订《有机农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有效提升基地管理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

  二、认真尽责,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四)完善绿色农业标准体系,严格生产过程管控,着力增加高质量的农产品供给

  深入开展农业质量年活动,坚持推行按规程操作,依标生产,着力实施生产标准化推进、农业品牌提升、农产品安全民生工程等行动。

  12.完善绿色农业标准体系。按照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要求,参与农业部清理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废止与农业绿色发展不适应的标准。对已列入省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绿色农业标准项目进行指导。配合农业部启动并在我省开展农产品品质、营养标准的研制。

  13.开展全程控制体系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与国家同频共振,探索将无公害农产品及产地,适时转化为全程控制体系标准化(GAP、HACCP、GMP)(GAP指良好农业规范、HACCP指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GMP指良好生产操作规范)示范基地。选择太湖县、岳西县、庐江县、利辛县、灵璧县、泗县、怀远县、界首市、临泉县、寿县、天长市、金寨县、裕安区、繁昌县等14个县(市、区),依托“三品一标”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全程控制体系标准化示范生产经营单位(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创建活动;依托已通过认证的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开展全程控制体系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全程控制技术指导和培训。

  14.严格“三品一标”生产过程管控。在“三品一标”生产基地,率先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纵深推进测土配方施肥,试点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综合防治技术,加强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全程绿色防控。规范使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规定,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者规范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台帐,如实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有关情况、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以及农产品收获、屠宰、捕捞的日期等情况。推进农产品减控减施投入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

  15.扎实开展农产品安全民生工程和“三品一标”扶贫工作。根据《2018年农产品安全民生工程实施方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奖补认证的“三品一标”生产经营单位1472家,实时将数据上传至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平台。重点支持贫困地区举办农产品“三品一标”培训班,优先组织和帮助贫困地区“三品一标”获证单位开展品牌宣传、市场推介等活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增效、农民增收,带动脱贫。

  (五)强化科普,开展科普示范和微信公众号宣传

  16.建设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示范基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鼓励各地依托相关技术优势单位,建立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示范基地。依托科普示范基地,指导创建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示范生产经营单位(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组织有关人员加入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务信息,科学解读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问题,准确提供“三品一标”农产品及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信息,推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

  17.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支撑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业务培训,提高各地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风险交流,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虚假信息、传言谣言处理数据库,总结应急处置典型案例。

  (六)积极配合,有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18.推进“三品一标”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争取将我省纳入国家开展的1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省份。推动部省平台对接,统一追溯编码,带编码上线、带标识上市。优先在“三品一标”大县,重点对农业部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的宿松县、肥东县、庐江县、怀远县、颍上县、明光市、来安县、金寨县、泾县、宣州区、义安区、石台县、黄山区等13个县(市、区)19个生产经营单位44个有机产品纳入追溯管理,引领产销对接,实现农产品快捷入市,提升“三品一标”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美誉度。适时总结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优秀案例,树立示范样板。

  19.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业务支撑工作。按照统一部署,跟进做好第一、二批已命名的国家级和省级4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协助做好第三批18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创建试点过程中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列入各级培训班内容。

  20.配合开展农产品包装标识收集登录和展示推广工作。按照低碳环保、绿色优质、经济实用的要求,配合对农产品包装、包装材料及标识进行收集登录和评价比对,配合及时发布农产品最新包装标识材料年度名录,加强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农产品包装标识设计比对评价与宣传推广。积极参与编辑出版《农产品包装标识指南》。

  21.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技术指导。参与编辑出版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指南(手册),积极指导乡镇监管站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培训、农业投入品筛查选型、田间地头技术指导、生产过程巡查检查、农药兽药使用间隔(休药)期和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管理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夯实基础,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

  22.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食品)管理队伍建设。建好队伍,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等认证、标志使用、产地管理,安全技术培训和标准化技术工作等职责。配合修订发布《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检测机构管理办法》,整合现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检测业务,严格督促落实抽样检测相关规定。加强技术培训,提升“三品一标”工作队伍能力水平。依托“三品一标”内检员,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生产经营主体追溯技术培训。

  23.加强政策与技术研究。围绕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和重要工作,组织开展“三品一标”重大专题研究,推动事业发展与工作机制改革创新。发挥省农业生态环保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产业技术体系作用,开展“三品一标”农业技术相关研究技术推广工作。推动安农大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食品)管理课程。发布“三品一标”年度发展白皮书报告。

  各级农业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督查与考核,提升工作效能,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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