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2018年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办渔〔2018〕46号)

来源: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8-04-28 点击:2247

发布单位: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8-04-1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皖农办渔〔2018〕46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农委,广德县农委、宿松县水产局:

  现将《安徽省2018年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

  安徽省2018年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渔业转型升级会议精神,按照《安徽亮剑"2018"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清理整治非法捕捞工作,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严厉打击使用各类违规渔具非法捕捞,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农渔办〔2018〕24号)文件精神和对专项行动的部署,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使用违规作业方式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坚决打击使用违规渔具捕捞和电毒炸鱼等行为,实现水域滩涂不见禁用陷阱、近岸不见禁用拦河网、密眼网迷魂阵等违规捕捞行为,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分工

  1.专项行动由省农委统一领导,负责组织、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协调各市建立联合行动机制,督查各市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必要时负责联系公安、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2.各市渔业主管部门、渔政站负责对辖区水域开展日常巡岸巡湖检查,分段分防区进行专项整治。

  专项行动中开展水上、陆地巡回检查,加强重点水域、交界水域和违法违规渔事高发水域的联合检查、交叉检查、驻点检查等,全面清理整治违规渔具。

  三、时间安排

  整治行动时间(5月1日-11月30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5月20日)

  1.宣传发动。通过各类媒体,在管辖范围内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向广大渔(农)民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

  2.调查摸底。全面了解渔(农)民使用、存储渔具情况,及时掌握全省水域违规渔具设置情况,引导渔(农)民主动清理、销毁违规渔具,按要求更换合法渔具捕捞。

  (二)分段整治阶段(5月21日-11月20日)

  1.第一阶段:5月21日-5月31日,通过前期的专项执法行动,对全省范围内的违禁渔具进行清理、强制拆除,必要时可对设置违禁渔具的渔(农)民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第二阶段:6月1日-11月20日,巩固前期清理整治违禁渔具的成果。

  3.在清理整治违禁渔具的同时,组织执法力量对全省电毒炸鱼等违法捕捞行为重点打击;对"三无"船舶加强查处力度;对渔具销售点开展检查,收缴各类违规渔具。

  4.对没收的违禁渔具实行统一集中销毁,销毁过程需要进行现场拍摄宣传,扩大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执法行动的影响力。

  (三)总结上报阶段(11月15日-11月20日)

  各市应分析在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查找根源、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随时汇报发现的难点、热点问题。专项执法行动结束后,请各市将工作总结和汇总表于12月10前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农委渔业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非法捕捞渔具渔法整治工作,结合管辖区域实际制定详细整治方案,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有效开展好整治工作,全面推进渔具管理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市渔政部门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可印制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发放到每艘渔船、每个渔民,使广大渔民充分了解违规渔具渔法的危害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渔民遵章守法生产的自觉性。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严格执法,坚决查处。各单位保持渔具渔法管理高压态势,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规定予以处罚,特别是要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和规模性违规行为。要加强同当地政府、公安、海事等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部门之间的职能作用,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联系人:武维;

  邮箱:wuwei1960@163.com;

  联系电话:0551-62646454,13905518056。

  附件:2018年违规渔具清理整治行动情况汇总表

附件
2018年违规渔具清理整治行动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
行动次数
参加检查执法人员数量
检查渔船数量
检查渔具生产、
经营企业
数量
开展教育培训次数/参加人员数量
发放宣传资料数量(份)
清理违规渔具数量(张/顶/套)
罚款金额(万)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量/涉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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