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庆期间长江禁捕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2-09-30 点击:51

发布单位: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22-09-2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2022年国庆将至,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为切实加强我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紧密结合节日和重大活动节点,认真落实各方责任,坚决遏制多发、高发、群发性非法捕捞现象,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今年假期较以往的特殊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认清做好十年禁捕管理、维护我省社会和谐稳定责任更重、意义更大。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会商研判,认真分析本地区禁捕工作薄弱环节、高发水域、执法难点,制定特殊时段监管措施,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职责落到实处。

二、强化执法监管,加大打击力度。各地要结合“中国渔政亮剑2022”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安排,主动会同公安、海事、水政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做到前中后期不落空,重要时间节点全覆盖,避免出现执法监管“真空地带”。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巡航检查和蹲点驻守,坚决纠治省部际专班通报的违法捕捞、违规垂钓等问题。要及时梳理非法捕捞高发频发水域清单,加大对“三无”船舶、电毒炸、“绝户网”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一批组织化、链条化非法捕捞案件,涉刑案件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置,不得以罚代刑、有案不立。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政策落地。各地要加强检查督导,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禁捕管理工作动态,有效传导工作压力,督促指导相关县(市、区)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注意做好巡航检查工作台账记录和影像记录。要严格落实《渔政执法工作规范(暂行)》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纪律规矩,经常开展日常提醒、廉政教育和纪律约束,坚决防止出现不作为、懒作为和“保护伞”、“灯下黑”等情况。节日期间,部长江办将组织进行共建基地巡航督查,省执法部门将认真落实9月22日省长江禁捕暗查暗访情况通报视频会议精神,不定期开展暗查暗访,对执法监管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督办或约谈。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针对节日期间休闲垂钓人员较多的特点,积极运用好广播、电视、报纸、横幅等传统宣传方式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手段,深入重点水域一线,向渔民群众讲好禁捕政策,强化案例警示,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共同参与。要做好舆情管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杜绝出现舆情发酵升级失控情况。要探索建立非法捕捞有奖举报制度,畅通群众举报途径,做到“发现一起、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的良好氛围。

各地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和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节日期间祥和平安、重大活动安全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联系人:邓凯,13881499840,028-85504089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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