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办渔〔2018〕28号)

来源: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8-03-29 点击:1467

发布单位: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3-2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皖农办渔〔2018〕28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县(市、区)农委(畜牧水产局、水产局),巢湖管理局:

  为做好2018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我委制定了《2018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年度渔业渔政工作总结请于2018年12月10日前报送省农委渔业局。

  联系人:何银,联系电话:0551-62669110、18956045310,电子邮箱:415806021@qq.com。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2018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渔业系统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认真贯彻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总目标,牢牢抓住转方式调结构主线,着力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渔政管理举措,巩固和发展了渔业经济好形势。2017年,实现水产品总产量240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840亿元,渔民人均纯收入16887元,较五年前分别增长11%、21%、57%。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渔业渔政发展既是重要任务,也是重大机遇。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渔业渔政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紧扣我省渔业渔政主要矛盾变化,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稳量增效、富裕渔民为目标,扎实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渔业转型升级工程,着力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促进绿色兴渔、质量兴渔、品牌强渔,开启渔业现代化建设新征程。2018年,力争水产品产能稳定在240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增长3%以上,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重点抓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全力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

  1.完成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修订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抓紧推进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修订工作,合理划定养殖区域,稳定基本养殖水域,科学确定养殖容量,做到禁限养区“划得出、稳得住、管得好”,确保县(市、区)及市级《规划》于2018年6月底前由本级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做好养殖水域滩涂确权登记工作,为合理合规利用各类水域资源、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打下基础。

  2.推动稻渔综合种养大发展。以稳粮增收为前提,深入实施稻渔综合种养双千工程,将工作重心放在稻虾、稻鳖、稻鳅、稻蟹、稻鱼等模式提档升级上,引导稻渔综合种养与加工流通、餐饮旅游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具有地方区域特色的稻渔综合种养产业。继续开展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稻渔综合种养集中连片发展。大力发展稻渔产品电子商务,加强优质稻渔产品宣传推介,提升稻渔品牌价值效应。2018年,力争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30万亩,新增40万亩。

  3.深入推进渔业绿色健康养殖模式攻关行动。组织实施全省养殖业转型升级工程,召开渔业转型升级推进会,出台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实施意见,启动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工作,开展水产养殖面源污染调查,完善健康养殖管理制度,推广环保型技术和物联网装备,推进养殖主体按标准生产。示范推广大水面生态增殖、山泉流水养鱼、池塘循环流水养殖、鱼菜共生等模式。继续开展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做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水产品考核工作。2018年,力争创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0个、新建池塘循环流水养殖示范基地5个。

  二、着力推进渔业产业融合发展

  4.鼓励发展水产品加工流通。引导规模加工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调整,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抓好小龙虾、鳜鱼及大宗淡水鱼等水产品加工,促进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加大国际国内市场开拓力度。依托合肥、安庆、蚌埠等水产专业批发市场,发展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等新业态,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研判,引导规模水产企业、合作社、联合体、家庭渔场等借助第三方电商平台及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网络销售,推动解决产品市场销售难问题。

  5.推进休闲渔业提档升级。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水产基地景观化建设,深入挖掘渔耕文化内涵,打造乡村旅游精品亮点。继续开展休闲渔业“四个一”(主题公园、会展、赛事、基地)示范创建,做优万佛湖国际库钓等赛事,促进休闲渔业快速健康发展。2018年,力争创建省级以上休闲渔业示范基地、休闲渔业主题公园等10家以上。

  6.推进渔业品牌建设。积极参与“绿色皖农”品牌培育计划,支持各地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水产品认定认证工作,创建水产品公共品牌,做大做强“徽蟹”“合肥小龙虾”“皖西水库有机鱼”“黄山臭鳜鱼”“芜湖龟鳖”等区域品牌。组织企业参加第二届中国国际现代渔业暨渔业科技博览会、合肥农交会等主流展会,支持地方举办龙虾节、螃蟹节、开湖节、观赏鱼大赛等活动,进一步提升“皖”字号水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7.积极推进渔业产业扶贫。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和产业扶贫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协助各级政府摸准情况,为贫困渔民建档立卡,帮助解决困难渔民生产生活问题。按照“四带一自”模式抓好渔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突出支持省级以上扶贫开发重点县及行蓄洪区的稻渔综合种养、山泉流水养鱼等产业发展,要通过项目资金支持和技能培训服务,鼓励新型渔业经营主体和贫困户对接,助推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解困。

  三、大力推进渔业生态环境保护

  8.加强渔业水域保护。继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巩固整改成果。认真落实长江、淮河、巢湖等重点水域禁渔制度,完善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积极参与渔业水域工程建设环境评估及对渔业资源的补偿工作,切实保护好鱼类“三场一通道”和栖息地生存环境。按照农业部总体部署及进度安排,有序推进全省44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跟踪服务,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渔民转产转业安置培训等工作,力争2018年底前实现保护区内渔民全部退出捕捞。

  9.加强渔业资源养护。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政治要求,推动出台我省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加强放流苗种质量监管,开展重要渔业水域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加强放流后期管理,构筑以鱼治水、以鱼秀水的生态屏障。2018年,继续参加6月6日全国“放鱼日”活动,力争全年增殖放流水生生物苗种3亿尾(只、粒)以上。

  10.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继续实施中华鲟、长江江豚拯救行动计划,加强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进一步规范大鲵、胭脂鱼、金头闭壳龟等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行为及其产品经营利用标识化管理,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

  四、合力推进渔业安全管控

  11.抓实渔业安全生产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健全“六项机制”,推进“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制定完善渔业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督促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船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抓好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渔业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渔业安全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做好预案修订和演练,规范事故统计、上报和分析。深入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创建活动,不断夯实渔业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做好农民生产自用船归口管理,加强对乡镇政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督促乡镇政府严格落实农民生产自用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民生产自用船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开展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12.保障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严格休药期制度。加强渔业投入品风险隐患排查,深入开展“两鱼两药”专项整治行动和养殖生产环节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完善渔业官方兽医制度,强化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防控,突出做好小龙虾等稻渔综合种养主导品种的疫病防控工作。开展产地水产品和水产苗种药残检测,推进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水生动物重大疫情责任事故,力争全省产地水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五、强力推进渔业依法行政

  13.加强渔业执法能力建设。继续组织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推进渔政执法机构规范化管理。加大渔业渔政管理培训力度,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全面增强“八个本领”,探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违法举报频繁且查处不力的单位及负责人约谈问责机制。继续举办渔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深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年底前完成2017式制服自然换装。加强大水面远程监视系统及无人机等装备设施建设,规范执法船艇使用管理,提高渔政公共服务能力。

  14.开展重大渔政执法行动。推进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组织开展安徽省“中国渔政亮剑2018”系列执法行动。对禁渔期内的重点水域和违法违规渔业案件高发水域进行驻守检查,严肃查处除专项许可捕捞之外的其他所有捕捞行为。依法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坚决取缔禁用渔具,严肃查处电毒炸鱼、绝户网、拦河缯、迷魂阵、密眼网、滚钩、深水网等禁用渔具和违法违规作业方式。加大无证捕捞行为和非法涉渔建设项目整治力度,特别是水生生物保护区和种质资源保护区内的非法工程,以及非法捕捉、倒卖、展览、食用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章要求,落实好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工作部署,依法清理整治江河湖库等大水面“三网”养殖活动,严厉打击投肥投粪养殖行为,维护好渔业发展的生态环境。

  15.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积极参加中国渔政成立6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宣传渔业渔政重大部署、法律政策、典型经验。 进一步完善渔业权力责任清单,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委托和保留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渔业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密切关注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处置、回应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积极进行正面引导。

  六、群力推进渔业改革创新

  16.深化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落实。严格执行《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渔业油价补贴资金项目等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皖农办渔〔2018〕13号)要求,督导各地落实好“市、县长负责制”,继续深化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改革,加强日常督查检查和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2018年渔船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工作,统筹做好现代渔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优先保障捕捞渔民减船退渔。指导各地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建立可核查、可追溯的详细档案,严格执行油价补贴资金项目季报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17.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推进渔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带头人培训活动。充分借助科研院所、高校科技资源优势,力争在选种育种、饲料营养、精深加工、节能减排、生态养殖等关键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加快成果转化。加强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开展水产零用药养殖模式试点示范,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设备、新模式,不断提高渔业科技贡献率。

  18.依法加强渔业统计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和农业部新修订的《渔业统计调查制度》,强化数据质量审核评估,严肃统计执法检查,健全定期通报制度,切实提高渔业全面统计、渔民家庭收支调查、捕捞渔业抽样调查、水产品市场价格信息采集等报表的报送时效和质量。加大对市(县)新任统计员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全面提高统计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同级统计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避免数出多门,切实维护部门统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衔接工作。

  19.深化渔业项目和金融保险服务。立足水产种业、疫病防治、渔政渔港、资源养护、数字渔业等关系现代渔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做好列入《安徽省“十三五”渔业发展规划》项目的前期工作。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上半年完成渔政执法船艇项目竣工验收,年内完成渔业大县的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项目竣工验收。完善渔业互助保险机制,稳步推进水产养殖保险试点。密切与金融部门的联系合作,探索和鼓励养殖权和捕捞权证抵押融资,为渔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保险服务。

  七、倾力推进渔业系统自身建设

  20.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渔业渔政领域的全过程。落实党要管党主体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将渔业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行动引向建设现代渔业强省的履职担当上来,为渔业谋振兴、为渔民谋幸福,提素质、强本领,努力打造一支懂渔业、爱渔区、爱渔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21.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巩固“两学一做”“讲重作”学习教育成果。忠诚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渔业渔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作为硬性指标,聚焦资金分配、项目申报、补贴发放等重点领域,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零容忍,遏制“微腐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实施细则,继续整治“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以正面典型宣传引导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为手段,不断强化渔业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意识,确保能够坚守道德底线,不踩党纪红线,不碰法律高压线,自觉维护渔业渔政部门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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