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做好本市2018年春节期间粮油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沪粮市〔2018〕8号)

来源: 上海市粮食局 更新时间:2018-01-16 点击:1160

发布单位:上海市粮食局
发布日期: 2018-01-1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沪粮市〔2018〕8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区粮食局(署),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企业:

  2018年春节将至,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2018年“两节”“两会”期间粮油市场供应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17〕12号)精神,现就做好本市春节期间粮油市场供应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实粮源,保障市场供应

  针对节日期间市场需求旺盛等特点,各有关企业要加快转型发展,增加名、特、优等适销对路粮油产品投放力度,满足市民对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消费需求。特别是针对近期出现的寒潮霜冻等极端天气,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粮源组织调度,积极充实粮油库存,尤其是增加成品粮油库存,保证能够随时投放市场,确保供应不断档、不脱销。负责军粮供应的企业要主动配合部队改革,积极做好供需对接,丰富粮油品种,满足部队需要。

  二、强化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各单位要督促粮食经营企业严格执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严把原粮质量关,严防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确保供应粮油的质量卫生安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组织开展粮油市场检查,加大对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守法诚信经营。要坚决打击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以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

  三、加强监测,做好应急保障

  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地区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的监测预警分析,及时准确掌握粮油加工和市场供应等情况,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密切关注、科学研判国内外粮食市场形势,加强粮油加工、储运、配送、供应各环节的有效衔接,确保应急需要时响应迅速、保障有力。

  四、落实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落实好岗位责任制,安排好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密切关注微信、微博、媒体等平台对粮油市场、价格、质量等的信息报道,保持信息沟通渠道畅通,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发现趋势性、苗头性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并及时向市粮食局报告。

  值班室联系电话(传真):62874530×2514

  联系电话(传真):62875594

  联系人:陈辉 18930598721;张龙飙 13764383569

  上海市粮食局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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