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的函

来源: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7-11-23 点击:1395

发布单位: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11-0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省政府法制办:

  2017年4月至10月,我局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7〕14号)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把此项工作作为加快法治部门建设、提升食品药品监管依法行政水平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求相关处室集中力量,高效优质完成。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指定专人,落实责任,对执行的规范性文件逐件清理,编制目录,并提出清理意见。10月,我局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将继续有效、修改、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过认真审核梳理,我局纳入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共计9件,其中继续有效的5件,废止的1件,失效的3件。

  特此致函。

  附件:

  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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