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餐饮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通知(沪食药监餐饮〔2017〕216号)

来源: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7-11-10 点击:1431

发布单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11-0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沪食药监餐饮〔2017〕216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本市发生数起餐饮食品经营场所发现老鼠、食物中发现蟑螂等病媒生物的事件,影响消费者食品消费信心。

  针对秋季老鼠繁殖活动高峰,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正组织开展2017年秋季突击灭鼠工作,各区市场局应予以支持。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餐饮消费需求,进一步提升本市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各区市场局应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责任。在有害生物防控方面,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保持加工操作区、就餐区和卫生间等区域的清洁卫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防蝇、防虫和防鼠工作。餐饮服务提供者除自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外,还可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有害生物的防控。

  本市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企业名录(截止2017年9月)详见附件。该名单的动态更新可通过“上海市健康促进协会”微信公众号查询。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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