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湘食药监办〔2017〕83号)

来源: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7-09-11 点击:1036

发布单位: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8-1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湘食药监办〔2017〕83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巩固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总局、省局2017年食品经营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农村食品市场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近年来,全省系统陆续开展了“四打击四规范”、“扫雷”等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生产经营假冒食品、仿冒知名品牌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学校周边劣质“五毛”食品泛滥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屡禁不止、屡打不绝。各地要充分认识农村食品市场问题存在的严峻性、长期性、复杂性和顽固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站在服务“三农”、保障民生、建设全面小康、维护公共安全的高度,将农村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长抓不懈,持续治理和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突出重点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农村地区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和重点问题,切实加大监管力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一)严格准入管理。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无证经营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整治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准确掌握无证食品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底数,建立监管台账,纳入监管视野,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盲区死角。

  (二)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实行农村集体聚餐报告备案制度和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强化农村流动厨师培训和管理,加大食品加工制作和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来源以及卫生环境检查指导力度,切实防范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积极推广农村集体聚餐公司化经营,以及“流动餐车+中央厨房”等新模式新业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三)强化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以农村和面向农村销售食品的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为重点,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继续开展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严把源头采购关、产品进货关、食品销售关和鲜活水产品暂养关,强化经营者自行运输或委托承运人运输和贮存水产品的质量安全行为监管,严厉打击畜禽水产品滥用药物和非法添加行为。

  (四)狠抓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组织辖区内学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做到检查对象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违法行为查处全覆盖,实现6个100%目标,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根本性改善。

  (五)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深挖食品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重点取缔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打击“一非两超”违法行为,以及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或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回收食品再加工或更换包装再销售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突出重点品种监管。加大对农村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畜禽水产品、肉及肉制品、“辣条”食品、散装酒等重点食品监管力度。切实加强有毒野生蘑菇中毒事故防控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禁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婚丧宴请等群体聚餐场所加工食用野生菌。

  各地在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的同时,要结合本地农村食品安全实际状况,针对本地突出的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开展整治。

  三、夯实基础着力构建监管长效机制

  全省系统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打防并举,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切实建立农村食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一是推行“三化”管理。不断完善网格化监管方式,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采取日常巡查、飞行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现场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推广使用食品经营日常监管系统,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归集日常监督检查信息。严格实施风险分级管理,11月底前完成食品经营者首次风险等级评定。二是加强基层力量。推动监管重心下沉,构筑构牢基层防线,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整改意见建议为契机,督促乡镇街道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内容,每村(社区)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工资报酬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发挥基层监管的“前哨作用”。三是推进社会共治。全面推广食品安全村民自治,打造成我省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靓丽名片,引导村民自治组织和广大农村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促进农村食品安全群防联治,共建共享。创新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和科普工作,以农村消费者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食品安全进村庄、进农户等活动,增强农村消费者自我防范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四是注重示范引领。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达标验收,探索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分级分类管理,督促市场改善条件、履行法定管理义务,规范市场食用农产品经营行为,促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以创建促规范,以规范保安全。

  四、强化举措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持续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确保工作实效。一是深入风险排查。各地要在摸清本地农村食品经营状况的基础上,以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农村校园及其周边、乡村旅游景区及其周边、群体性聚餐场所等为重点,认真梳理多发、易发的食品安全问题,研究制定问题和解决措施清单,实施清单式监管,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加大农村消费集中的食品、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提高问题食品发现率、依法查处不合格食品。二是强化督查督导。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督查考核,采取飞行检查、暗访抽查、交叉检查、联合督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开展督促检查,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局将单独或联合相关部门,适时开展督查,并通报相关情况。三是加强统筹联动。要统筹安排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要与查无证、清网行动、“食品安全护苗行动”、畜禽水产品等专项整治同部署、同实施、同推进,通过日常监管排查和发现问题,通过专项整治查深查透。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充分发挥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品安全办综合协调作用,实行综合治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联合督查,形成监管合力。要注重监管与服务相统一,结合食品药品行业特点,积极帮扶农村食品产业做大做优做强,积极服务精准扶贫。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继续参照《湖南省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湘食药监办〔2016〕4号)要求,于11月20日前报送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总结,同时填报《2017年湖南省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统计表》(见附件)。重要信息、经验做法、典型案例随时上报。

  联系人:曹云;电话:0731-88635935

  电子邮箱:hnfdasjec@163.com.

  附件:2017年湖南省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统计表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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