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对《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来源: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更新时间:2017-08-21 点击:924

发布单位: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17-08-1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为开展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夸大宣传的治理,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号)精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代拟了《浙江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8月22日前反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联系电话:0571-88903252,邮箱:2439377292@qq.com。

  附件: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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