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验证评价的公告(2017年第47期)

更新时间:2017-07-28 点击:1260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发布日期: 2017-07-2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2017年第47期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为评估正在使用和拟采购食品快速检测仪器设备质量,提高食品现场快检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方法使用管理的意见》(食药监科〔2017〕49号)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于2017年7月下旬到8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验证评价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及配套技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报名对象。

  生产检测食品中兽药和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及试剂的企业,均可自愿报名参加。为了避免重复,原则上不接受经销商报名。若为国外产品,可由代理商报名。

  (二)资质初审。

  1.参验企业。企业注册满3年,通过ISO 9000管理体系认证,参验产品在2015年度和2016年度在省、市级机构招投标中中标,提供成交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2.参验产品。兽药残留、农药残留检测仪的单体机,不接受两种仪器的功能合二为一的产品,具备检测结果不能修改且可即时自动记录和上传至信息化系统平台等性能。产品须为企业自主生产开发产品,不接受贴牌产品,参验产品需提供完整检验操作说明和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3.参验企业需提供设备及试剂工厂的场地图片。

  以上各项原件备查,缺少一项即视为不符合条件,不安排进入现场验证环节。

  二、验证项目

  (一)农药残留(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酶抑制率法;

  (二)兽药残留(瘦肉精类、孔雀石绿类、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四环素类、喹乙醇代谢物):胶体金法。

  三、其他要求

  (一)本次验证评价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评价内容可以全部参加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项目验证评价,也可选其中的一项。

  (二)本次验证评价的计算,是按每一个项目单独评价,主要指标为假阴性率、假阳性率、阳性样品检出率、时效性等参数。

  (三)参加报名的单位请填写食品安全快检技术验证评价报名表(附件),报名表及资质初审文件的电子扫描件(盖公司企业公章)请发送至邮箱。联系人:刘珈伶,电话:17776678561,邮箱:m17776678561@163.com(m后的1为阿拉伯数字),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

  (四)本次验证评价工作会务费免费,食宿自理。现场验证时间、流程及地点,待资质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

  附件:食品安全快检技术验证评价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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