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关于印发《质监部门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7-28 点击:933

发布单位:省质监局
发布日期: 2017-07-1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稽查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110号),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有关工作,按照《贵州省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涉及到质监部门的工作任务,省局监督处在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各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了梳理,形成《质监部门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各单位工作任务。现将《质监部门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张荃荟 联系电话:0851-86517549

  附件:质监部门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

  省质监局

  2017年7月13日

  附件:

  质监部门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7〕28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现结合质监部门工作实际,将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严格生产经营过程监管

  (一)配合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在大型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鼓励获得认证。【省局认监处,各市(州)、贵安新区及省直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省局监督处,各市(州)、贵安新区及省直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管局)】

  二、严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配合卫生计生部门推进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检信息共享,用好互联网、大数据,加强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与会商研判,为风险防控提供技术支持。【省局监督处,各市(州)、贵安新区及省直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管局)】

  三、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配合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逐步构建覆盖全省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和城市“最后一公里”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省局标准化处)

  四、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相关产品的执法打假力度。配合省综治办等有关部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通报机制,解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难、移送难、入罪难以及检验认定经费、检验结论出具、涉案产品处置等问题。【省局稽查局,各市(州)、贵安新区及省直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管局)】

  五、加强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建设

  加强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配合省粮食局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强化基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省局科技处、认监处)

  六、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配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普法宣传。【省局监督处,各市(州)、贵安新区及省直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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