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玉米制种基地苗期转基因监管专项检查的通知(农办种[2017]13号)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更新时间:2017-05-17 点击:1042

发布单位:农业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7-05-1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农办种[2017]13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为严格落实《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要求,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行为,继续保持遏制非法转基因制种的良好势头,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子市场监管和品种保护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17〕3号)有关部署,我部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玉米制种基地苗期转基因监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以县为单位,对辖区内所有杂交制种基地进行全覆盖检查,做到对所有品种、所有制种田块100%全覆盖检查。一是开展转基因成分检测。利用转基因试纸条等快速检测手段(见附件),对所有制种地块的植株进行转基因成分快速检测。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复检。二是检查种子生产资质。检查制种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所生产的品种、地点等信息与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一致,是否具有品种权许可,生产经营档案是否健全;受委托生产者是否备案,生产委托书(合同)是否齐全,生产的品种、面积是否与委托书(合同)一致等。

  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生产转基因植株要坚决铲除,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生产、档案不健全、未依法进行委托生产备案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

  二、检查方式

  采取省级自查和农业部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级农业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开展本辖区制种基地苗期转基因监管专项检查,农业部将派出监管检查组对重点制种基地自查工作进行抽查,具体抽查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三、时间安排

  5月中旬启动制种基地苗期转基因监管工作,5月31日前完成省级自查。6月1—15日,我部派出监管检查组进行抽查。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转基因监管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各方力量,落实监管责任。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建立检测机构与执法机构、农业与公检法协同联动的监管机制,做到检打结合,形成震慑。

  (二)落实属地责任,严格履职尽责。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细化职责和任务,逐级夯实主体责任,做到职责明确、任务明确、人员明确。上级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于种子管理及相关检测机构和人员未按《种子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要求,开展执法监管活动,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文书规范。各地务必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责必究,抓出一批典型案件,并及时向社会曝光,形成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执法监管效果。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守法氛围。要开展广泛宣传,将非法从事转基因制种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宣传到每一个制种农户、每一家制种企业,营造严厉打击非法制种的社会氛围。

  请省级种子管理机构将本辖区专项检查开展情况、检查结果等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15日前报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联系方式: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电 话:010—59192079

  传 真:010—59193195

  电子邮箱:zzjscjgc@agri.gov.cn

  附件:可以使用的转基因快速检测试纸条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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