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允许有条件进口南非牛肉的公告(2017年第19号)

来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更新时间:2017-02-27 点击:1614

发布单位:质检总局
发布日期: 2017-02-2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2017年第19号
实施日期: 2017-02-24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我国对南非牛肉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从南非有条件进口符合中国检验检疫要求的带骨和剔骨牛肉。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2017年2月24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