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来源: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6-07-22 点击:676

发布单位: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07-1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根据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江西省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现将省局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普法工作。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处室
普法责任
办公室
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和考核有关事项
综合应急处
负责面向社会宣传食品药品应急处置相关法律法规
法制监督处
负责全系统普法工作及省局普法办的日常工作;组织全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活动;组织协调本单位普法指导和考核工作
食品生产处
负责面向社会、执法(服务)对象宣传《食品安全法》中有关食品生产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
食品流通处
负责面向社会、执法(服务)对象宣传《食品安全法》中有关食品流通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
餐饮服务处
负责面向社会、执法(服务)对象宣传《食品安全法》中有关餐饮服务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
保健食品处
负责面向社会、执法(服务)对象宣传《食品安全法》、《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中有关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
药化注册处
负责面向社会、执法(服务)对象宣传《药品管理法》中有关药品注册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用药安全知识
药化生产处
负责面向社会、执法(服务)对象宣传《药品管理法》中有关药品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用药安全知识
药化流通处
负责面向社会、执法(服务)对象宣传《药品管理法》中有关药品流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用药安全知识
医疗器械处
负责面向社会、执法(服务)对象宣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用械安全知识
科技标准处
负责面向社会宣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国家技术标准及产品抽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人事处
负责组织省局处级以上干部普法考试工作,并将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规划财务处
负责落实普法工作专项经费
机关党委
负责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科级以下干部普法考试工作;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方面,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
新闻宣传办公室
负责牵头组织“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和“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面向社会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作并投放普法公益广告;运用“江西普法网”、“法治江西微博”等省级普法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利用本单位办公场所或临街电子显示屏等公共场所,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
稽查局
负责推进本单位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流程和执法结果公开;建立本单位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加强以案释法,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采取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等形式,向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普及有关法律法规,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参照省局的工作分工制定本单位的普法方案、责任清单,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普法工作
信息中心
负责省局网站开辟法治宣传专栏,开展普法宣传;参照省局的工作分工制定本单位的普法方案、责任清单,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普法工作
其他直属单位
参照省局的工作分工制定本单位的普法方案、责任清单,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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