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第一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6]5号)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16-02-16 点击:1251

发布单位:农业部
发布日期: 2016-02-0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农医发[2016]5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近日,黑龙江省兽药监察所等23个省级兽药检验机构报送了2015年12月份兽药监督抽检中经抽样确认的308批假兽药相关信息。其中,非法兽药生产企业17家(附件1),涉及假兽药20批(附件2);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本企业生产的涉嫌假兽药288批(附件3)。2016年我部将假兽药查处工作列入各省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公告(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规定和以下要求组织查处,并及时将查处情况报我部兽医局,我部将适时予以通报。

  一、对列入附件1的非法兽药生产企业,要立案排查,捣毁造假窝点和经销渠道。

  二、对列入附件2的假兽药和附件3的涉嫌假兽药,要立案查处,依法组织清缴销毁,并对兽药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三、对列入附件3的标称兽药生产企业,要迅速组织核查,发现附件3所列涉嫌假兽药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附件:1.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名单

  2.非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汇总表

  3.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涉嫌假兽药汇总表

  农业部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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