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5-09-09 点击:722

发布单位: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09-06
失效/废止日期: 2015-09-16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15-09-06
状       态: 失效/废止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局起草了《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于2015年9月16日前,以纸质及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省局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请在省局官方网站自行下载。

  联系人:王军亮、马萍

  电 话:0971—8235223

  邮 箱:qhzjspc@163.com

  附件:青海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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