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监督局关于更正《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印刷错误的通知

来源: 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 更新时间:2013-02-05 点击:1153

发布单位:卫生部
发布日期: 2009-11-2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09-11-25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监督(法监)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监督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存在个别印刷错误,现更正如下:

  一、 第四十四条

  删去“装配和包装车间空气细菌菌落总数。”中的“装配和包装车间”。

  二、 第五十条

  (一) 10万级洁净度净化车间中“空气细菌菌落总数≤500cfu/m3”更正为“空气细菌菌落总数≤500cfu/ m3(浮游菌)或≤10cfu/皿(沉降菌)”;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单位“cfu/皿”更正为“cfu/cm2”。

  (二) 30万级洁净度净化车间中“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15cfu/皿”更正为“空气细菌菌落总数≤15cfu/皿(沉降菌)”。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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