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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具专项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31期)

来源: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20-09-10 点击:301

   近期,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餐饮具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餐饮具2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在泾县中学后勤服务中心抽检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承检机构为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在宣城市阳光中学抽检的不锈钢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承检机构为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三)在泾县古村排档抽检的筷子,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承检机构为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四)在泾县和合大酒店抽检的筷子,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承检机构为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五)在泾县玟熙油条店抽检的筷子,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承检机构为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在宣城市新鳌峰皇宫饭店有限公司抽检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承检机构为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在泾县驴公驴婆小吃店抽检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承检机构为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三)在宣州区麦香庭小吃店抽检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承检机构为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控制风险措施,并将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2.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3.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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