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10-19 点击:609
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国抽任务)餐饮食品、茶叶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和调味品四大类食品样品216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其中:餐饮具74批次(其中抽检餐馆用陶瓷、玻璃、密胺等餐饮具64批次,餐馆用一次性餐饮具10批次),自制发酵面制品11批次,茶叶及其制品71批次,大米12批次,小麦粉15批次,调味品33批次(其中抽检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及蘸料6批次,辣椒制品1批次,酿造食醋及配制食醋9批次,其他固体调味料17批次)。检测项目及产品信息见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5.调味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8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