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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11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

来源: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3-09 点击:573

  2018年两节期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专项监督抽检,其中396批次合格产品已于2018年2月8日向社会进行了公告(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7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经复检申请和异议审核程序,现将其余不合格产品予以公告。共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等7大类食品15批次样品(抽检情况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调味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肉制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糖果制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如下:

  标称安顺碧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酥豆(油黄豆)检出酸价(以脂肪计)超标。初检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标称安顺市贵芝味百味堂食品厂生产的波波糖,标称镇宁功达波波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波波糖检出大肠菌群超标;标称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黔名波波糖厂生产的波波糖检出菌落总数超标;标称水城县满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苦荞米检出镉(以Cd计)超标;标称安顺市西秀区顺康食品厂生产的香芋饼检出脱氢乙酸、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标称贵州泰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衛生酱油检出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达标。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标称贵州大龙健康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茶油检出苯并[a]芘超标。初检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复检机构为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标称遵义市红花岗区恒鲜味酱醋酿造厂生产的黄豆酱油,标称贵州省遵义市沙滩副食品酿造厂生产的黄豆酱油,标称铜仁市碧江区梵香园豆制品酿造厂生产的黄豆酱油检出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达标;标称石阡县猫寨农林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大其成牌野生山茶油,标称锦屏县食为天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茶油检出过氧化值超标;标称贵州千里山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微辣黄焖鸭(酱卤肉)检出菌落总数超标;标称剑河县剑白香猪特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剑白”牌带皮牛肉检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生产单位所在地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安顺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

  责令生产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对生产不合格食品的单位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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