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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8年第8期(总第137期) 2018年第18号

来源: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2-09 点击:7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食品流通环节对茶叶及其相关制品进行了抽检,共抽检240批次,其中合格237批次,合格率98.75%。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企业(供货商)、产品和不合格指标。

  即墨市高爽茶叶店销售的崂山王哥庄崂山红茶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超标;胶州市景泰隆食品超市销售的来源于青岛市李沧茶叶批发市场铁观音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超标;潍城区南关福来顺名茶行二部日照绿茶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超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标称省外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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