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1-15 点击:709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食药监(总)罚处字[2017]第2320175061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良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陆翔路店案案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的;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良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陆翔路店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310113001410435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何文博 |
主要违法事实 | 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6月5日期间,该公司超越《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类别制作及销售三文鱼刺身等生食类食品。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罚款(2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837.6元) |
行政处罚依据 |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17年0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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