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2021年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 (市监食经发〔2021〕36号)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更新时间:2021-06-03 点击:617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 2021-06-0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市监食经发〔2021〕36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2021年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为统筹做好高考、中考期间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工作,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广大考生饮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相关要求,联合教育部门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强化源头监管,落实好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等制度。严格落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配送环节,落实好食品配送时间、温度等相关要求。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及属地有关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排查,保持加工制作和就餐场所清洁卫生,严格规范消毒措施,定期通风换气。

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隐患排查。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重点场所,肉制品、乳制品、时令果蔬、鲜活水产品、畜禽肉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规范加工制作过程,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杜绝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故。

三、加强科普宣传,反对食品浪费。做好高考、中考期间消费提示警示,普及食品购买、加工和贮存等环节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引导科学饮食消费。配合教育部门培养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扎堆用餐,不购买“三无”食品。提倡分餐和使用公勺公筷,增强反食品浪费意识,形成科学健康、杜绝浪费的良好习惯。

四、加强应急值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提高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的快速反应能力,有效防范和迅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加强舆情监测,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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