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20〕33号)

来源: 财政部 更新时间:2020-12-25 点击:833

发布单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0-12-2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税委会〔2020〕33号
实施日期: 2021-01-01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海关总署:

    为支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现将《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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