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粮油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好粮油”产品遴选的通知(沪粮粮〔2020〕101号)

来源: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20-08-11 点击:969

发布单位: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上海粮油行业协会
发布日期: 2020-08-1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沪粮粮〔2020〕101 号
实施日期: 2020-08-10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粮油行业协会各成员单位:

    为扎实推进“中国好粮油”、“上海好粮油”行动计划,形成一批绿色优质、健康营养的上海好粮油品牌,助力打造主销区粮食安全的“上海特色”,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的通知》(国粮办规〔2020〕175号)相关要求,决定开展“上海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主体

    为确保遴选工作合法合规、遴选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上海粮油行业协会为“上海好粮油”产品遴选的实施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上海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二、遴选范围

    产品遴选申报主体为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粮油加工企业,申报产品为申报企业生产的符合“上海好粮油”遴选检验指标(附件1)和相关要求的粮油产品,品种包括:大米、小麦粉、成品食用植物油等。

    三、遴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产品。由企业自愿申报,统一向上海粮油行业协会进行申报。申报企业应具备正式投产2年及以上,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近2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条件。参加遴选的产品应为以国产优质原料加工生产的、符合“上海好粮油”遴选检验指标和相关要求的产品,该产品上年度市内终端市场销售额1000万以上。申报和遴选按“一品一报”的方式进行。申报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申报产品质量信息、产品检验报告及企业相关证照等。准备申报材料产生的检验检测等相关费用,由企业自行支付。

    (二)审核申报材料。上海粮油行业协会成立“上海好粮油”产品遴选审核专家组,对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随机组织对企业原料来源、生产经营状况、企业制度建设、营销服务水平、生产安全体系等开展实地考察,对相关企业产品进行抽检,并提出评价意见,择优遴选出“上海好粮油”产品。遴选过程严格规范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三)产品发布及管理。上海粮油行业协会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有效途径公示产品遴选结果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中国粮油学会粮油质检研究分会备案,并及时发布“上海好粮油”产品相关必要信息。在“上海好粮油”遴选结果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中国好粮油”参选产品。

    四、有关要求

    (一)广泛动员。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稳妥做好“上海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既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又严格依照遴选程序和标准,切实把具有本地特色、知名度高、美誉度好的产品遴选出来。

    (二)严格申报。各申报企业必须认真详实填写《“上海好粮油”产品遴选申报书》(附件2),将“上海好粮油”产品材料正式纸质版文件3份和电子版1份,于8月21日前报送至上海粮油行业协会。

    联 系 人:上海粮油行业协会   宋才辉

    联系电话:021-58889299

    联系地址:浦东新区张杨路88号滨江大厦1312室

    电子邮箱:2323399598@qq.com

    市粮食物资储备局粮食储备处  李涛

    联系电话:021-62874530*2529

    附件:   2.“上海好粮油”产品申报书.doc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上海粮油行业协会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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