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和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来源: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0-04-30 点击:1192

发布单位: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20-04-2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20-04-29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厅法规处对我厅2020年3月31日以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据统计,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6件,其中,到期宣布失效文件3件,虽未到期但已有新的政策规定需提前宣布废止文件3件。

  今后,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到期后如需继续执行,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由起草处(室、局)作出评估后向厅法制工作机构提出延长有效期的申请。到期未提出申请的,按照规定将自行废止。

     附件:1. 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