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冀粮仓储〔2020〕19号)

来源: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20-04-27 点击:1359

发布单位: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日期: 2020-04-2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冀粮仓储〔2020〕19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省局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要求,结合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全年工作安排,省局研究制定了《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4月22日

    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为主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和责任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行业特点,抓重点、补弱项、强基础,坚决筑牢安全防线,不断推动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向好,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着力抓好以下八项重点工作:

    一、持续强化安全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讲话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整治,坚持防化并举、预防为先,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最大程度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风险,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二、强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落实《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河北省安全监管责任清单》,严格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紧紧围绕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整体部署,加大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领导包联责任,做到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落实《河北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从单位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中层部门及其负责人、班组和班组长、具体岗位及其从业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严格按照“一规定两守则”和物资储备管理规范要求,紧紧围绕粮食和物资储备的核心职能,督导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技术规范,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重点要加强出入仓作业、烘干作业、熏蒸作业、气调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专项作业操作规程,严格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和药品(剂)管理,严禁大风、暴雨、暴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条件下作业,加强仓房基础设施特别是简易仓囤、老旧仓房的巡检巡查,严禁违规超限装粮和超年限使用仓储设施。有施工建设任务的企业,要健全安全制度,细化安全责任,加强现场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四、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认真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规定》(省政府2号令)和《关于印发〈河北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安委办〔2019〕47号)要求,以《河北省粮食仓储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为参考,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规范运行管理,完善工作档案,加强教育培训,督导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全面落实企业“双控”机制建设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制,深入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逐步形成“风险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工作模式,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各市要通过重点指导帮扶的方式,建设1-2个“双控”机制试点企业,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系统性“双控”机制建设经验,在辖区内推广。年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企业 “双控”机制建设任务。

    五、全面落实诚信体系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根据《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粮食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价标准(试行)》,在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申报、评定工作,及时享受相关部门激励政策,力争2020年底前规模以上粮食收储企业全部达标。根据地区、企业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强化预案的政企衔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衔接、部门联动、区域协同的工作格局,做到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加强企业职工的应急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预案、熟悉程序、锻炼队伍、提升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六、扎实做好消防防火和暑期防汛工作。认真落实《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消防制度,强化消防责任,落实消防措施,切实加强火、电、煤、气及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及消防车通道畅通;健全完善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应急演练,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加密巡查频次,确保企业消防安全。入汛前,要提前做好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和防大灾、抗大汛的各项准备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完善防汛预案,备足防汛物资,保证设备设施完好,保持排(退)水渠畅通;防汛期间,要坚持领导带班、24小时值守巡查制度,确保企业安全度汛。

    七、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行业内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省局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范围,通过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以落实“双控机制”建设、“一规定两守则”和季节性防汛、防火工作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的力度。各市要以督促企业落实“双控”机制建设和 “一规定两守则”为重点,通过暗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互查、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查处不按要求建立清单、辨识风险、加强管控并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三同时”、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治理、假冒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违法行为。

    八、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工作。依据法律法规,认真开展以《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一规定两守则”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要覆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普通职工,切实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时间不够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 “安全进万家,幸福你我他”“青春扬帆,安全护航”“12350安全伴你行”志愿服务活动,全面普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尽快建立各级企业微信群,针对季节、节日、防火期、汛期以及极端天气等时段安全生产特点及时发布安全提示,确保快速准确传播,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真正起到防范事故灾害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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