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30号(关于解除美国含反刍动物成分宠物食品进口限制的公告)

来源: 海关总署 更新时间:2020-02-22 点击:1027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 2020-02-2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30号
实施日期: 2020-02-20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发布的2001年第143号公告中对美国含反刍动物成分宠物食品的限制,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的美国含反刍动物成分宠物食品进口。

    有关美国输华宠物食品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并公布。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0年2月19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美国含反刍动物成分宠物食品进口限制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美国含反刍动物成分宠物食品进口限制的公告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