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19-05-16 点击:1049
为加强对进入云南省生猪及其产品的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农业农村厅起草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从本省指定道口运入生猪及生猪产品的通告》,明确了全省指定道口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名单以及运输生猪及生猪产品进入云南省经指定道口通行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24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联系方式: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0871-65749513
邮箱:xmjsyc@sina.com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华路169号(邮编650224)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从本省指定道口运入生猪及生猪产品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15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