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2018年第16号)

来源: 生态环境部 更新时间:2018-07-06 点击:2268

发布单位:生态环境部
发布日期: 2018-06-3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2018年第16号
实施日期: 2018-06-30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现批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HJ860.3-2018)

  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kjs.mep.gov.cn/hjbhbz/)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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