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湘商改办〔2023〕1号)

来源: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3-02-24 点击:63

发布单位:湖南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发布日期: 2023-02-1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湘商改办〔2023〕1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湖南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现将《2023年度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省级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计划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湘政发〔2019〕1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2〕17号)的规定,按照国务院、各部委及省政府的年度重点工作要求,依据《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2021版)》(以下简称《清单(2021版)》)规定的范围和内容,我办组织省湖南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编制了《2023年省级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实施联合抽查,做到“应联尽联”,避免多头布置、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原则上计划发布后不做调整,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计划,请在每个季度末前向我办提出申请。各市州在完成省级部门下派的联合抽查任务的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级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二、规范实施过程

原则上所有双随机抽查均应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统一实施,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对外公示抽查结果。不能记于企业名下的非市场主体抽查结果信息可同时通过各部门官网等其他平台公示。对具体抽查任务有疑问的,请咨询任务发起部门。各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省级平台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信息,熟悉省级平台操作,全程通过省级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确保双随机抽查的规范化、制度化、统一化。

三、强化部门联合

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发起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部门,共同制定联合检查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时间和方式步骤等具体内容。

抽查任务启动后,发起部门要及时通知配合部门在省级平台中认领任务,做好联合抽查计划实施全过程的督促指导工作;配合部门要积极与发起部门对接,按计划要求完成本部门的任务,确保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湖南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

   2023年度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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