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无疫小区名单及位置信息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607号)

来源: 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22-10-08 点击:73

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发布日期: 2022-09-3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607号
实施日期: 2022-09-30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评估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安徽等10个省份的51个非洲猪瘟无疫小区、1个布鲁氏菌病无疫小区达到有关疫病无疫标准,江西省的1个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变更名称,已通过国家评估。无疫小区名单、单元及位置信息详见附件1-2。

特此公告。

附件:1.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无疫小区名单

2.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无疫小区单元及位置信息

农业农村部

2022年9月29日

附件: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6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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