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委 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强本市商务领域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商市场〔2022〕253号)

来源: 上海市商务委 更新时间:2022-11-22 点击:60

发布单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2-11-0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沪商市场〔2022〕253号
实施日期: 2022-11-08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本市商务领域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本市商务领域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标准化是商务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引领行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推动流通变革、促进消费升级的技术支撑,对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引领商务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加强“十四五”时期商务领域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商建函〔2021〕421号),结合《上海市标准化发展行动计划》(沪委发〔2022〕2号),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商务部、上海市关于标准化工作的战略部署,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构建与国际接轨、支撑高标准市场流通体系的标准体系。推动标准化助力商贸流通高技术创新,促进内外贸高水平开放,引领商务高质量发展,为提升国际贸易中心能级、加快建成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注重点面结合,全面实施。以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为依托,以商贸流通领域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为抓手,逐步建立支撑服务商务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加快推动各项标准有效实施。

注重优势互补,合力推进。进一步发挥商务主管部门在标准化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商务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的支撑作用,不断强化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形成政府引导、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

注重分层分类,健全体系。加强地方标准基础性功能,发挥高质量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引领性作用,加快研制一批引导创新发展的标准,及时修订、废止一批老旧标准,采信一批先进标准,加强与国际标准衔接互认。

(三)总体目标

落实《上海市标准化发展行动计划》,持续完善本市商务领域标准体系,更新一批现行标准,研制一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紧缺标准,推广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先进标准,参与制定一批国际标准。到2025年,力争全面建成具有上海特色、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商务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形成结构合理、覆盖全面、创新引领的商务领域标准化发展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创新商业服务业标准。构建适应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高质量标准体系,推动零售、汽车流通、药品流通、餐饮、美容美发、家电维修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家政服务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制定餐饮企业服务质量规范。探索夜间经济评价标准,促进夜间经济活动提质增效。推动首发经济系列标准应用实施,以标准化引领城市特色商业街区和商圈建设。推动出台零售药店规范,提升零售药店服务质量。

(二)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标准。推进农产品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市场升级改造。开展智慧菜场创建,加快推动标准化菜市场改造提升,指导行业协会形成“本市智慧菜场建设运营工作指引”。提升蔬菜生产源头和经营环节标准化水平,推动供沪蔬菜包装化、品牌化、冷链化发展,保障供沪蔬菜有效供应和质量安全。

(三)加强供应链管理服务标准。积极推动供应链行业间数据信息标准的兼容,推进跨区域标准共享互认,实现优秀供应链模式复制推广。提高供应链管理标准化水平,鼓励企业使用先进的供应链管理方法,提高供应链系统集成和资源整合能力,支持供应链企业加快跨区域、跨境布局。持续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推广标准托盘、标准周转箱(筐),提高循环共用效率和水平。积极推动绿色供应链标准体系建设,支持本市科研机构参与逆向物流国际标准研制。

(四)规范大宗商品交易服务标准。在钢铁、有色等大宗商品领域,加强技术应用和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支持大宗商品企业利用标准化手段形成供应链集成服务模式,高效衔接匹配上游供应与下游需求,打通产业链各环节。推动研制大宗商品交易价格指数产品,促进提升行业话语权和定价权。探索开发与国际通行规则一致的大宗商品金融产品,通过自由贸易账户为现货离岸交易和保税交割提供跨境金融服务。

(五)夯实商贸流通数字化标准。开展商务领域数字化应用标准体系研究,促进商贸流通数字化转型。加强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标准建设,促进直播电商、数字商圈、社交电商等领域规范发展。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加强服务载体、物流支付、监测分析、人才培养等标准建设,提升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基地、产业园区的服务承载能力。

(六)提升会展业服务标准。建设面向市场,服务行业,主次分明,科学合理的会展业标准化体系,打造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上海标准”。加强会展业标委会能力建设,发挥本市会展业在全国的龙头引领作用。优化会展经营与服务规范,对标国际最高标准,进一步提升会展服务、会展经营水平。加快编制会展行业绿色标准,增强绿色展览会运营导则实施效果。

(七)健全商务诚信标准。构建以商务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治理机制,充分运用标准化手段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加强流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信用管理体系标准化建设。发布重点商圈“上海购物”诚信指数,打造诚信商圈。加强单用途预付卡标准建设,探索电商企业销售四类防疫药品管理标准研制,强化行业治理和企业自律。

(八)推动国内外标准衔接互认。支持外贸企业参与国内国际相关产品标准制定及推广,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落实外商投资法等规定,保障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标准化活动。支持企业做好国际标准的合规、咨询等工作,提升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转化运用的能力水平,促进政策法规、质量标准、检验认证等相衔接。

(九)创建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区。支持黄浦区建设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区,指导黄浦区以区级标准为依托,制定实施一批商业服务业创新标准,研究一批促进贸易便利化的标准,形成若干先进标准的采标贯标典型案例,构建具有上海特色、上海高度的现代流通标准化体系。

(十)扎实推进商贸流通标准化试点。发挥标准化试点在商贸流通提质增效和内外贸一体化方面的推动作用,扎实推进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开展交流培训,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指导服务。鼓励指导试点单位构建包含关键核心特色标准在内的标准体系。支持标准化试点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相结合。加强经验模式的总结验证,注重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性成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本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推进机制作用,在商务部的指导下,加强与标准化主管部门的协同,加强对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指导行业协会和企业提高标准研究能力,推动制修订工作,加大宣贯推广力度。

(二)强化技术支撑。对具备一定条件的商务领域,支持设立相关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地方标准的研制起草、技术审查、宣贯实施和复审评估等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探索设立商务领域新型标准化技术组织,加强标准化资源与商务领域科技、产业资源的有效对接,推动将科技创新成果、先进适用技术转化为各级各类标准。

(三)完善政策保障。充分发挥本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和支持本市单位积极参与和有效开展商务领域标准化工作。各区要结合实际加大对商务领域标准化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标准与行业政策协同机制。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商务领域标准化工作。

(四)建设人才高地。强化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商务领域标准化人才培训,培养一批既懂业务又懂标准的复合型人才。加大商务领域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引进力度,造就一支熟悉掌握国际规则、精通专业技术的职业化人才队伍,全面提升标准化人员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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