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鄂市监质监〔2022〕20号)

来源: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2-04-06 点击:340

发布单位: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4-0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鄂市监质监〔2022〕20号
实施日期: 2022-04-03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2年版)》,结合我省产业结构特点,省局组织制定了《湖北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监管重点。各地要积极贯彻执行《目录》,将目录所列14类273种产品作为产品质量日常监管、监督抽查、风险监测、专项整治等工作的重点,靶向聚焦,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特点,研究制定本地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组织专家对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跟踪评估,要根据疫情防控、专项整治等工作要求,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和风险监测结果,对重点监管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二、加强监管协同。各地要充分发挥《目录》“指挥棒”作用,结合本地区产业特点、监管和技术保障能力等实际状况,制定本级2022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推动抽查计划与《目录》有效衔接,分类采取监督抽查、生产许可、执法检查、风险监测、专项整治等措施,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产品质量监管协同发力。

三、强化联动协作。各地要联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相关重点产品的质量监督专项检查行动。畅通信息通报机制,完善跨部门协作机制,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监管效能。加强横向沟通协调、上下配合联动,形成全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动工作格局。加强信息报送,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将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报送省局质量监督处。

附件:   湖北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2年版)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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