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2年)》的公告(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9号)

来源: 海关总署 更新时间:2022-01-04 点击:580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商务部
发布日期: 2021-12-3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9号
实施日期: 2022-01-01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2年)》,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2号同时废止。

附件:   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2年)。pdf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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