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21〕381号)

来源: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1-09-15 点击:398

发布单位: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9-1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陕市监发〔2021〕381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办一届精彩圆满的体育盛会”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严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保障广大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双节”,现就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双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今年“双节”恰逢十四运在我省举办,各单位要把做好“双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在前期十四运涉及三个区域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用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突出对学校、医院、机场、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锅炉、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盛装、输送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的集中执法检查,维护特种设备安全。

二、统筹安排,强化监管职责落实

各单位要坚持重心向下、关口前移,强化超前防范,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相关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安排,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逐级分解到相关单位和人员。二是要针对特种设备领域节假日安全生产特点,分析研判节假日期间事故规律特点和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三是要进一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三、加强监管执法,督促企业主体履职

各单位要针对今年“双节”以及群众出行意愿强烈的特点,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暗查和“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以上重点场所、设备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力度,形成高压严管的态势,以严格执法倒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责令整改,严格予以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坚决遏制系统性安全风险。

四、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中秋节和国庆期间,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切实做到值守不缺岗。要切实保障通讯畅通,完善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做到应急救援装备完好,应急队伍待命在岗,能及时有效应对发生的突发事件。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决不能出现漏报、瞒报,甚至不报的现象,确保有效应对,及时处置。一旦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同时,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请各单位于9月17日前将值班信息报至省局特设局,联系人:刘佳,联系电话:029-86138526,邮箱:80617124@qq.com。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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