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农业农村局印发衡水市202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来源: 衡水市农业农村局 更新时间:2021-04-16 点击:530

发布单位:衡水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1-04-1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衡水高新区农办,滨湖新区农业农村局,局属相关单位,有关研发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尊重科学、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的精神,切实做好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农厅办发[2021] 10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衡水市202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衡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年3月18月

    附件:   关于印发《衡水市202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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