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的通知(宁发改环资〔2021〕227号)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1-04-23 点击:1186

发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1-04-2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宁发改环资〔2021〕227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宁东经济发展局,委机关各有关处室:

    为认真落实2021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率先区建设,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等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要求,我委制定了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联系人:吕亚辉  0951-5023585

    王静娟  0951-6038602

    邮  箱:nxfgwhzc@163.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1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1.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附件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协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等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的要求,聚焦目标、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承担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等重点工作,巩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加大生态环保领域投资力度,积极落实绿色价格政策,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认真抓好严格产业准入、化解过剩产能、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发展清洁能源、推进清洁取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完善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落实绿色价格政策等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各量化目标任务。2021年,全区钢铁、电解铝建成产能分别控制在700万吨和120万吨以内;单位GDP煤耗下降3%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保持在10%左右,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提高到23.7%;全区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420万千瓦以上,争取光伏发电规模达到1360万千瓦以上。各项具体任务分工清单见附表1。

    (二)协同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积极推进星海湖环境问题整改,督促石嘴山市加快建设补水水质提升工程、内循环工程、南域湿地生态修复工程。配合抓好城镇生活污水提质增效,编制全区“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各地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住建部门认真谋划储备“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做好项目立项审批的服务工作。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各市、县(区)加快完善本地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构建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价格机制。各项具体任务分工清单见附表2。

    (三)配合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会同工信部门积极推动石嘴山、宁东基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中宁工业园区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积极支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处置、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实施。编制全区“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督促加快建设固原市、中卫市、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减少生活垃圾填埋。

    (四)大力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着力培育新兴产业领军企业,做优做强主导产业,提档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严格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定“十四五”节能政策体系,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大力构建低碳能源体系,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利用。开展宁夏碳达峰情境下能源消费“双控”目标及实现路径》课题研究,积极配合制定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2021年,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60万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费较2020年下降3.3%。全区新能源电力装机比重达到45%以上。各项具体任务分工清单见附表3。

    (五)巩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纳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持续加强学习,切实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推动发展改革工作。坚持对整改工作的常态化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布署整改工作。各责任处室继续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宁发改环资〔2019〕284 号)明确的任务及分工推进落实,巩固整改成果。

    (六)加大生态环保领域投资。将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纳入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项目,加快组织推进。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积极谋划储备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大项目。各处室要积极争取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自治区预算内统筹投资支持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实施,加快补齐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础设施短板弱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处室、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人,确保2021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我委继续将能耗双控目标等生态环境保护重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地效能考核内容,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各责任处室干部的年度考核和任职考察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二)制定细化措施。各责任处室对照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针对牵头任务制定配套措施或细化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和完成时限,加快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量化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级党委政府下达的生态环境保护具体目标任务,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三)强化协调督查。各责任处室、各级发改部门加强承担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掌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督促解决。各责任处室每季度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环资处,及时汇总向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定期向委党组报告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附表:1.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1年全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清单

    2.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1年全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清单

    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1年全区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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