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烟农[2021]57号)

来源: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更新时间:2021-04-01 点击:526

发布单位: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1-03-3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烟农[2021]57号
实施日期: 2021-03-30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相关科室:

    根据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鲁牧质科市发〔2021〕2号)精神,全省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请各区市按照文件要求切实落实属地责任,迅速开展全面排查,并及时总结行动开展情况,于每周一下班前将《“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每周调度表》(附件2)分别报送市局饲料兽药科、动物卫生科,首次报送时间为3月30日。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组(附件1),下设养殖环节小组、收购贩运屠宰环节小组及综合协调三个小组,请各区市抓紧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并将工作组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3月31日前报送市局质监科。

    附件:1.“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组

    2.“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每周调度表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9日

       附件:“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每周调度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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