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黑安办发〔2020〕85号)

来源: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更新时间:2020-10-13 点击:748

发布单位: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0-10-0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黑安办发〔2020〕85号
实施日期: 2020-10-12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地)政府(行署),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第四季度历来是全省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在即,为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现提出以下重点工作要求。

    一、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特殊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1至9月,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2.1%和16.4%,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39人,同比增加2起、12人,分别上升28.6%和44.4%;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其中道路运输事故总量占比大,较大道路运输事故同比分别上升40.0%和58.8%,建筑业事故同比分别上升17.5%和41.1%;同一类型事故频发,其中有限空间作业中毒和窒息事故同比分别上升57.1%和66.7%。当前,进入四季度,天气转冷,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激增,供暖用煤需求旺盛,煤矿企业集中复工复产,建筑施工企业抢工期、赶进度,秋收农忙农业机械使用频率增加,年终岁尾群众出行、冰雪旅游等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密集,道路运输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再加上低温、大风、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多发,往往导致各类事故多发频发。从全省历史事故规律看,第四季度历来是煤矿、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农业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易发期,尤其是煤矿重大事故高发期,据统计,2015年以来发生重大事故7起、死亡115人,在第四季度发生3起、死亡63人,占比为42.9%和54.8%,均为煤矿事故。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不放松,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更加有力的针对性措施,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

    二、突出问题导向,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各类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特点,紧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煤矿方面:要按照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要求,深刻吸取我省历史上四季度煤矿重特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通风、顶板和机电运输管理,严格落实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煤尘等灾害防治措施,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严防煤矿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超层越界开采、未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行为,坚决防止事故反弹。建筑施工方面:要加强建筑施工项目收尾阶段安全监管,针对事故易发生类型和易发生部位,重点防范高处坠落、起重伤害以及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坚决杜绝盲目抢工期引发事故;加强对冬季施工项目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各类事故。道路运输方面:要加大公路长陡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农村公路危桥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客运场站、物流园区、收费站、服务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车辆安全监管,严防各类道路运输事故。危险化学品方面:要落实冬季管线、设备保温措施,强化“两重点一重大”和油气管道高后果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系统整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问题。消防方面:要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加强对“多合一”等高风险场所安全检查,坚决整治堵塞通道、违章用火用电等安全隐患。旅游方面:要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客流管理,加强冰雪景观安全管护,严格落实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措施,严密排查治理既有建筑安全及设备设施隐患问题。同时,要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民爆、城镇燃气、农业机械、铁路、民航、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

    三、压紧压实安全责任,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一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地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认真履行地方党政领导“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强化部门联动,狠抓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事故。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务实戒虚,带头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二要强化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安全风险意识,根据《黑龙江省四季安全生产工作指南(2020版)》,针对秋冬季节、年终岁尾安全生产规律特点,深入分析研判本地、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的风险隐患,突出问题导向,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体检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四大”行动,全面实施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工程,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三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和敏感事件信息核实、上报工作,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问题。要健全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加强应急演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各类安全生产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四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运用字幕新闻、公益广告、微信视频等多种形式,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力度,广泛宣传用电用气、消防安全、交通出行以及高层建筑、公共场所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集中曝光典型事故案例,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要组织指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突出重点岗位作业人员,加强全员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员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和有效应对初起险情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事故舆情监测、研判,发现舆论热点立即核实、及时处置、主动回应,正确引导舆论,严防负面炒作。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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