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晋农办质监发〔2020〕151号)

来源: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0-07-10 点击:1027

发布单位: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20-07-0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晋农办质监发〔2020〕151号
实施日期: 2020-07-06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农业农村局:

  按照《2020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和《山西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安排,省厅决定开展2020年全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宣传周活动。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宣传周相关工作。

  一、宣传周主题

  自我承诺,合格证让农产品更安全。

  二、宣传周时间

  2020年7月20日至8月3日。

  三、宣传活动重点

  1.合格证知识宣传活动。利用各类媒体刊载播放合格证宣传资料,制作播放合格证宣传片。在生产基地、农村主要路口等显著位置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宣传彩图、悬挂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疫情防控期间质量安全宣传活动。突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守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的极端重要性,坚持预防为主,广泛宣传生产主体落实质量安全生产操作指南,推动全面实施合格证制度,为保供给、保质量提供坚强保障。

  3.“三进”宣传指导活动。组织专家“进生产企业、进合作社、进家庭农场”,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农兽药规范使用、生产记录档案、追溯平台使用、合格证试行等方面的现场宣传咨询和培训指导,发放宣传资料。

  4.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相关团体等走进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宣传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合格证制度知识,提高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水平。

  5.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活动。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办专栏、专访、刊登有关文章等形式,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解读、科普和消费指导宣传。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管人员能力素质。

  6.“自我承诺,合格证让农产品更安全”征文活动。充分展示各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工作亮点、典型经验、取得成效,鼓励试行主体积极参与征文活动。征文体裁不限,调研报告、心得体会等均可。优秀征文将在省级报刊进行刊登宣传。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宣传周是全面推进我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重大举措,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保障人员和经费,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

  2.突出宣传主题,注重活动实效。要使用全省统一的活动主题。合格证制度宣传活动要贴近实际、贴近主体、贴近社会,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解读、科普培训和消费指导。

  3.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宣传效果。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教育相结合,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运用到常态化的宣传教育工作中。要结合开展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化监管。

  4.严守八项规定,严肃会风会纪。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要高度重视宣传周前后及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和研判,依法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及时回应关切,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5.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总结上报。各市要及时汇总和收集宣传周活动的进展情况,收集相关影像、图片、方案等资料,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于8月5日前将宣传周活动总结报告、《2020年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活动征文及相关图片资料报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邮箱:sxncpjgj@126.com。

  附件:2020年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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