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财税金融支持政策指引(第二期)》的通知(渝发改粮管〔2020〕993号)

来源: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0-07-10 点击:916

发布单位: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0-07-0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渝发改粮管〔2020〕993号
实施日期: 2020-07-09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信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又出台了一批财税金融支撑政策,经梳理形成了《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财税金融支持政策指引(第二期》,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区县(自治县)、各单位结合实际,指导企业认真学习领会政策精神,加大政策解读和宣贯力度,主动对接当地有关部门,全力争取支持,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各项财税金融支持政策,更好应对疫情冲击,加快复工复产。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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