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北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来源: 河北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0-06-16 点击:1026

发布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6-1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河北省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河北省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一、全面公开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在各自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公开本部门动态调整后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二、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各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商事制度改革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等情况,及时对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容进行调整、补充、完善,并向社会公布。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2019年6月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的《河北省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19年版)》《河北省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19年版)》废止。

    附件:1.河北省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

    2.河北省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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