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0-04-24 点击:789

发布单位: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20-04-2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20-04-22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农产品检测机构: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农质发〔2020〕2号),结合当前实际,决定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有关事项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现场评审

    农产品检测机构考核现场评审流程包括预备会议、首次会议、现场考查、实施评审(包括对照评审条款进行审查、现场操作考核、人员询问访谈、授权签字人考核、座谈会及笔试)、沟通会、末次会议等环节。有关评审要求调整如下:

    (一)精简参会人员。首次会议与末次会议参加人员为被评审机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本次评审密切相关人员,承担现场操作考核任务的人员可以不参加。

    (二)适当降低现场操作考核项目比例。根据被评审机构申请情况,现场操作考核项目应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所申请项目总数的10%,具体比例由评审组组长确定,重点考核随机抽样、前处理、上机检测和快速、准确出具检验报告能力。现场操作考核项目可在预备会议之后安排。一年内通过农业农村部或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能力验证的项目参数,可计入现场操作考核项目,免于现场考核。

    (三)取消不必要的记录表格。取消笔试、座谈会记录及《人员素质考核表》《仪器设备考核表》。如没有新增授权签字人或扩大检测范围,可不对授权签字人考核。

    (四)缩减现场评审时长。单独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评审时间应控制在2个工作日内(包括预备会时间)。

    二、修订相关表格

    (一)申请书。申请材料中营业执照及技术人员证明材料转为电子证照,企业无需提供;《检测人员一览表》增加上岗证编号,《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配置一览表》增加仪器编号。

    (二)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增加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二合一”评审的情况和该农检机构参与能力验证的情况内容,《评审组推荐批准的授权签字人及签字识别(表2)》完善备注要求。

    (三)现场评审工作用表。《评审组公正性声明》增加评审组廉政相关承诺。

    三、强化日常监管

    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内部管理。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要持续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完善管理体系,强化质量控制,不断提升检测能力和运行管理水平。要加强检测人员管理,严格抽样、检测和报告程序,提高检测的科学性、准确性、时效性。

    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省农业农村厅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每个机构在一个评审周期内至少被抽查一次。同时将采取能力验证、现场检查等方式,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已取得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资质的单位,必须参加我厅组织的能力验证。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掌握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日常运行情况并加强监管。

    三是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和比武练兵。省农业农村厅将通过举办检测技能竞赛,组织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岗位技能培训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比武练兵,提升农产品检测技术技能。

    附件:1.申请书

    2.评审报告

    3.现场评审工作用表

    4..证书附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4月14日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谭美思、李明,联系电话:020-37288847、020-37288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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