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川疫指办发〔2020〕8号)

来源: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更新时间:2020-03-09 点击:2895

发布单位: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发布日期: 2020-03-0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川疫指办发〔2020〕8号
实施日期: 2020-03-07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和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推动实施《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要求的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促进全省生产生活秩序恢复,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做好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科学研判疫情,分区分级精准施策,依法依规全面抓好防控工作落实。要全面压紧压实责任,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防控任务,各市(州)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高效协调的指挥系统,进一步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属地责任、单位责任、家庭责任和个人责任,充分调动一切必要的力量,全面落实分区分级防控策略和应对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在本地区扩散蔓延。要严明工作纪律,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决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以铁的纪律确保防控工作落实。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力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二、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四早”措施,加强新冠肺炎病例、聚集性疫情、社区疫情的监测和报告。依托“群防快线”平台,加强主动监测,综合运用流行病学调查和大数据分析方法,及时发现可疑病例、密切接触者并进行追踪管理。加强病例诊断,强化定点医院和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质量和诊断时效,做到“应检尽检”,及早确诊患者、排除疑似病例。严格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加强流行病学调查人员系统培训和力量储备,为病例诊断提供流行病学依据。严格医学观察,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加强随访服务,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及时转送定点医院诊治。

    三、强化患者医疗救治

    强化首诊责任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门诊管理,发挥首诊医生作用,开展发热病人筛查,加强病例发现、确诊、转运和收治工作,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强化“四集中一远程”,严格落实“四集中”救治要求,所有病例转运到县级定点医院,所有重症及危重症病例转运到市级定点医院集中救治。全覆盖开展5G多学科远程会诊,提升诊疗时效。强化重症患者救治,落实专家驻点指导,加强重症、感染、呼吸等多学科协作,实行“一人一案”精准治疗,最大程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及时总结推广有效诊疗方案,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提升诊疗效果。强化诊疗流程再造,严格落实门急诊“两分开”“两严格”,严格落实“住院主管医师防新冠肺炎责任制度”和“病人探视者严格限制管理及工作人员出入严格监测检查制度”,防止院内交叉传染。强化援湖北医疗防疫工作,各地和派出单位要加强援湖北医疗队、疾控队医疗物资和生活保障,进一步落实关心激励措施。科学开展救治和防疫工作,全面做好个人防护,努力实现“打胜仗、零感染”的目标。

    四、全面加强联防联控

    加强分类指导,完善“六位一体”研判机制,加强疫情变化趋势研判,及时完善我省不同时期、不同地区防控策略和相应措施,提高防控精准性,防止疫情反弹。加强基层疫情防控,发挥村(社区)基层党组织、村民(居民)自治组织作用,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全覆盖、无死角。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卫生员”培训,增强基层防控力量,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筛查、预检分诊及转诊,防止疫情在社区和农村地区传播蔓延。加强企事业单位防控,落实单位防控责任,强化厂医、校医职能,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卫生员作用,积极防控疫情。加强重点场所防控,落实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康复医院、看守所、监狱、大型超市、客运场站等场所防控技术方案,严防疫情输入和内部传播,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加强重点人群防护,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作用,全面做好老年人群、孕产妇、儿童、学生人群、公共场所人员、基础疾病患者等人群的健康监测、教育和管理。强化个人和家庭防控责任,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减少聚餐聚会,倡导“口罩”文明。加强重点疫情处置,强化道孚县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落实落细“三个闭环”封控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蔓延,积极推动疫情风险等级向中低级转化。

    五、做好防控全面保障

    强化物资保障,多渠道筹措医用防护用品,优先满足一线医卫人员防护需要。加强科研攻关,加快筛查和诊断试剂、疫苗等研发项目,推进新冠病毒人血清抗体检测技术的应用,推动恢复期血浆、单克隆抗体和干细胞技术治疗研究。强化关心关爱,全面推进医务人员轮训轮岗,及时调整轮换诊疗一线医务人员。全面落实医卫人员工资待遇、临时性工作补助、职称晋升、子女入学等待遇保障。加强一线医务人员心理健康监测和心理危机干预、疏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先进的表彰激励。强化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及时主动发布最新疫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处置故意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加强防控知识普及,引导群众科学防护。大力宣传医疗卫生等各条战线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宣传疫情防控成效,凝聚众志成城抗疫情的强大力量。强化体制改革,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改革,健全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应急储备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基层医疗卫生和医疗机构公卫队伍建设。建立各行业卫生技术支撑和社会卫生员制度。强化法治保障,全面落实省人大《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推动《四川省公共卫生条例》地方立法。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法律问题研究,保障防控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加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明防控工作纪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日常监督,提高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六、统筹推进卫生健康重点工作

    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探索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机制。扎实推进健康四川建设,健全健康四川行动实施和考评机制,推进实施18项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改革,加强深化医改“五项制度”建设,做好我省全国“五个改革试点”工作。做实“一老一小”健康服务。全力推进健康扶贫攻坚,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确保凉山州7个贫困县300个贫困村顺利摘帽退出。积极推进医疗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创建,启动省级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着力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免疫规划、重大传染病、职业病防治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工作,加快公共卫生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推进基础薄弱的市级中医院和民族医院提档升级,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统筹推进各项支撑保障工作,扎实做好“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加快推进“十四五”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前期研究。抓好党建和行风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促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严肃查处群众反映突出的行风问题。

       附件:
1.四川省社区(村)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2.四川省新冠肺炎防控分区分级人员健康管理技术方案

    3.四川省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4.四川省餐饮业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5.四川省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6.四川省商场超市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7.四川省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8.四川省农业生产场所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9.四川省工业企业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10.四川省建筑工地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11.四川省养老机构(老年福利院)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12.四川省儿童福利领域机构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13.四川省托幼机构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14.四川省中小学校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15.四川省大专院校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16.四川省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17.四川省医疗机构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18.四川省新冠肺炎防控“四早”技术方案

    19.四川省医养结合机构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20.四川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21.四川省监狱场所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22.四川省戒毒场所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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