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 市场监管总局 更新时间:2019-11-29 点击:951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 2019-11-2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为加强对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管理,进一步规范注册计量师管理权责,促进注册计量师队伍建设和发展,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研究,并拟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9年12月28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 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 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3.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lz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马甸办公区计量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1月29日

    相关稿件: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废止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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